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和变革。
随着行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环境日趋复杂,房地产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烟台整个市场环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家庭“有住的地方”“住得宜居”,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复苏经济。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1.优化住房单元认定标准
2023年10月1日起,优化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确定标准。
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住房套数按照该家庭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实际拥有的房屋套数确定。
新认定标准真正实现“认房不认贷”,贷款记录(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不计入住房套数。
2.调整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2023年10月15日起,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将优化调整。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维持30%不变。
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提现政策调整:该政策的受益范围扩大到业主及其配偶的父母。 即职工本人家庭或父母双方父母家庭在自己家中安装电梯的,可以提取业主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政策: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
3.支持新公民、青少年存入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2023年10月15日起,引入并正式实施新公民和青少年支持(新公民是指未取得烟台市户籍或取得烟台市户籍不满三年的员工;
青年人是指35岁(含)以下的员工。 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政策。
加强租房支持: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己住房且符合租房条件的新公民和年轻人,可于按月支付租金。 。 当月取款金额按照上月存款金额计算。
完善住房公积金租购联动政策:
一、新公民、青少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缴款条件统一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前6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
2.新公民、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申请贷款时一年内提取的租金金额与住房公积金余额相结合计算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账户。
4.调整最低存款基数
自2023年10月1日起,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
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收费标准为2010元; 市政费及其他区市均为2200元。
需要说明的是,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实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
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实际上能够更好地满足住房刚性需求。 更多刚性需求的释放更直接地体现了政策的善意。 也有利于维护楼市稳定烟台住房出租,避免楼市大起大落,稳定楼市发展。
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购房者的压力烟台住房出租,同时也为年轻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新公民和年轻人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这一政策不仅能稳定楼市,也有利于烟台留住外来人口和人才。
烟台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途径之一。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公积金调整在减轻购房者负担方面确实带来了一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