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将于1月4日至5日举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注:外语听说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准备考试
1、考生须出示考试当日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准考证上。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并妥善保存。考试前和考试期间不得涂改、书写准考证正反面。
2、请考生及家长在考试期间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计划考试时间,在考试前45分钟有序进入考试中心,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完成考试工作。考试中心入口处的安全检查。
2.遵守考试规则
3、本次考试在考点和考场(备考室)实行“二次安全检查”。为了快速通过安检,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并携带必要的文具等考试用品。
进入考场、考场(备考室)时,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工具以及电子定时器、带数字显示的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翻译笔等物品。建议将手机等上述物品放置在家中或交给家长或老师保管。
笔试科目可以携带计算器(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电子存储和记忆功能,图像功能除外),但外语听说考试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携带的助听器、人工耳蜗、拐杖、轮椅等经检查后可正常通过安检。
请考生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考场秩序和安全。
4、请考生认真阅读《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文末)和《外语考场规则》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听力及听力测试》(详见文末)。按照考场规则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或违法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摘要)(←点击查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摘要)(←点击查看)严肃处理。
3.放松心情,迎接考试
5、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做好健康防护;保持正常的饮食和休息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注意天气变化,调整心态,放松心情。
6、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场指挥,随身携带所有物品,迅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停留。
7. 参加考试的家长应避免在考点周围聚集,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警察的指挥,并确保考试期间手机畅通。